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宋薇萍)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清单的通告》证券杠杆融资,13项团体标准被列为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
据介绍,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是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区一县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势,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强化协同联动,拓展合作深度。2022年至2023年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政府分别联合印发了两批协同团体标准清单,确认了32项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
2024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清单
纳入2024年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清单的13项标准涉及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以及绿色餐饮服务等领域证券杠杆融资,包括了零碳(近零碳)旅游景区评价规范、示范区智能制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规范、绿色餐饮服务认证要求、示范区跨省域公共视频共享管理规范等团体标准,整体体现出示范区绿色低碳及跨区域协调统一的特色。